官员无论处于什么场合,只要代表市农业局以副局长的身份说话,即使与平民百姓拉家常的话,在公众眼里,都是一种官员意志、官方意向或政策取向。因此,陈少梦观点无论正确与否,都将代表单位的观点。
“镉超标大米不是毒大米,吃一两年没问题。”在广东省全国人大代表土壤重金属污染专题调研中,韶关市农业局副局长陈少梦的发言引起人大代表的质疑,也引发社会广泛热议。16日,韶关市农业局回应称:副局长陈少梦这句话纯属他本人的意见,并不代表单位观点。(据《羊城晚报》)
这真令人不解,陈少梦已经对自己的话做了深刻检讨,现在无论说这句话代表副局长个人还是代表单位的观点,都没有多大区别,事情基本上就要过去了,可是,韶关市农业局偏偏又出来声明那句话只代表陈少梦本人的观点,笔者猜测,大概是作为一把手的正局长心里有气,觉得给自己脸上抹了黑,所以才有了这个节外生枝。既然说出来了,那么我就要认认这个死理:那句话是陈少梦代表市农业局在广东省全国人大代表土壤重金属污染专题调研中的发言,在这样的公开场合说的话“纯属他本人意见,不代表单位观点”,那么,他什么时候说话才代表单位观点呢?
笔者以为,官员无论处于什么场合,只要代表市农业局以副局长的身份说话,即使与平民百姓拉家常的话,在公众眼里,都是一种官员意志、官方意向或政策取向。因此,陈少梦的观点无论正确与否,都将代表单位的观点。如果他在某些非公共场合的私人空间,不是以副局长的身份说话,而是以丈夫、父亲、朋友、熟人、老乡、同事的身份说话,那才是他自己的个人观点。总之,官员自己应该知道,在什么场合下说的什么话该代表个人或单位,而不是说了以后才根据公众的反应来声明当时在代表谁。
一个人当了官,不是让你拥有在言论上左右逢源的特权,恰恰相反,你的言论自由要受到更多的约束。因为,你做平民时说的话没有几个人知道,说错了也不会有很大的影响,即使许多人知道了,也会把你的话视为一家之言,危害性很小。但当官后就不一样了。因此,官员应该时刻意识到自己的位置和说话的分量,力求做到慎言慎行。如果在公共场合口无遮拦,想怎么说就怎么说,说错之后遭到公众质疑时,自己或单位马上又以“纯属本人意见,不代表单位观点”进行搪塞,那肯定不行,因为你无权自作聪明,也没有那么大权力,想怎么忽悠就怎么忽悠。
这个事件也暴露出我国法律上的一个空白,就是没有对公权与私权、官员的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进行具体的界限。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了,“陈少梦现象”就不会出现了。卞广春南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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